ALLIANCE ANNOUNC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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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单位:2020年4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下发《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》,首次提出数据作为一种新型生产要素,具备与土地、劳动力、资本、技术同样重要的地位,数据价值流通成为政策鼓励的重点。随着汽车信息化、网联化、智能化的迅猛发展,车辆已经成为数据和信息的采集、保存和应用终端,海量交通和车辆数据不但带来个人隐私、商业秘密等管理问题,也面临着巨大的网络和信息安全压力。为适应行业和市场发展需要,满足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,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在部门指导和支持下,我联盟鼓励核心成员单位、我国汽车领域
有关单位: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(TIAA)作为国家团体标准示范单位、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百项团标应用示范单位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团体标准培优单位,由我联盟立项、编制和发布的标准属于社会团体标准范畴。由我联盟标准化委员会和中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联盟联合提出,电子科技大学牵头制定的《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共享安全要求》TIAA-CSAE联合团体标准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制定,现于2021年7月15日首次批准发布,标准号:T/TIAA101-2021。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除我联盟另行申明外,由车联(TIAA)发布的各类团体标准文本(草案、征求意见稿、送审稿、报批稿、正式发布版)中的全部内容的著作权和知
有关单位:车载信息服务产业应用联盟(TIAA)作为国家团体标准示范单位、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批百项团标应用示范单位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团体标准培优单位,由我联盟立项、编制和发布的标准属于社会团体标准范畴。根据团体标准试点方案和我联盟标准化工作制度、程序,我联盟已经完成《露天矿山无人驾驶自动作业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总体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,《露天矿山无人驾驶自动作业的安全要求第2部分安全和风险管理过程(征求意见稿)》,《露天矿山无人驾驶自动作业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信息、指导、培训和监督的要求(征求意见稿)》,《露天矿山无人驾驶自动作业的安全要求第4部分一般危险控制介绍(征求意见稿)》,《露天矿山无人驾
有关单位:为贯彻落实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(2021-2035年)》、《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》和车联网产业发展专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任务要求,加快推进车联网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,构建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体系,推动商用密码应用,保障蜂窝车联网(C-V2X)通信安全,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通知,开展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工作。我联盟作为此项工作的支撑单位之一,将在部门指导下,积极组织成员单位按照要求申报、开展、实施相关领域的试点工作,现向各成员单位征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、单位,并按照程序指导申报单位进行申报。相关文件和试点申报要求详见附件。联系人员:车联(TIAA)秘书处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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